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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立法确保进口墙板安全

2013-02-27   发表:

  美国总统奥巴马于1月14日签署一项法例,旨在提升进口墙板的安全,特别针对来自中国内地的墙板。数年前,美国发生一项卫生问题,全国各地兴建住宅使用的一些来自中国的进口墙板受到污染,影响人体健康,促使美国国会制订这项法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研究发现,这些受污染墙板会释放硫化氢,腐蚀家居内的铜及银器。虽然研究发现墙板释放的硫化氢及甲醛含量低于刺激性水平,但仍可能产生刺激作用。因此,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当时宣布,将与海关边境保护局合力监察从中国内地进口的墙板。

  美国国会更通过法例,把ASTM C1264-11标准内的石膏板标签条款定为消费品安全法第14(C)章下的强制性标签规则,并于2013年7月13日生效。该法例订明,若这些条款在2013年1月14日或之后被修订,美国材料与试测协会(ASTM)必须在修订通过后60日内通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ASTM在通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180日或之后,有关修订条款将会成为强制性规则。假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接获通知后90 日内,认为修订条款不足以确定石膏板的生产商及生产年月,将会继续实施原有的条款。

  有关法例亦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于2015年1月14日前制订墙板生产或进口的最终规则,设定硫含量上限,令家具不会加快被腐蚀。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为,ASTM International辖下石膏板规格及测试方法小组委员会(C11.01)已于2015年1月14日前制订了一项针对上述含硫问题的自愿性标准,则毋须发布有关的最终规则。此外,自愿性标准所订的硫含量上限将视为消费品安全法第九章下的消费品安全规则。

  此外,法例要求美国商务部促请中国政府 (i)安排出口问题墙板的中国公司与美国政府的代表会面,商讨补救办法,以及(ii)命令制造及出口问题墙板的公司接受美国联邦法院对相关案件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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