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开展电机生产企业能效标准专项核查
着力完善机制 提升电机能效
本报讯 (记者杨 蕾)日前从质检总局获悉,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各省级质监部门与工信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当地电机生产企业能效标准和标识执行情况开展联合专项核查。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生产企业,检查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等,现场核查电机生产企业自查表和达标计划汇总表填报信息的完整程度和真实性;核查电机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和使用情况;对部分电机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核查能效指标与能效标准及标识的符合性;重点检查未达标电机生产企业的达标改造计划的落实情况。
据了解,在这次检查中,各省级质监部门和工信部门将对产品达不到能效标准的电机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定期推进计划,督促电机生产企业落实达标计划;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电机生产企业及其产品,通报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有关部门还将适时发布产品引导目录,建立电机生产企业“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电机生产企业及其电机产品型号通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进行公开曝光,各级财政资金不得支持该企业,用户不能采购上述产品,银行不得提供贷款。
本次检查还将着力完善机制建设,包括不断完善电机能效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反馈机制,建立联系人制度,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渠道,提高电机生产企业积极性,加大高效电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