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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2014-02-28   发表: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政府各项工作,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除公开的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逐步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今后也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同时,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三是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和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会议强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企业退休人员安度晚年,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把保障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结合起来,整合各类分散、“碎片化”的补助救助措施和资金,完善低保、抚恤等政策,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使帮困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机制化,把资金更好用于济困、救急、解难,让特困人员和因重灾、大病等陷入困境的家庭得到最急需的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消除救助“盲区”、兜住保障“底线”。国家还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采取价格临时补贴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加大这些方面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增强帮困救助能力。会议同时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李克强:让简政放权成为持续改革行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70项审批事项。

    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继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中央对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推进。这既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思路的具体执行,也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要求。

    简政放权是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关键词,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当头炮”,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也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政府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只有“把该放的权放掉”,才能集中精力“把该管的事管好”,才能真正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简政放权要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行政审批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本意是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却在现实中被某些部门异化为“盖章权”,处处设卡、层层审批,阻碍经济的顺畅发展,甚至演变成权力寻租。简政放权就是要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以此破除行业垄断,减少因审批而滋生腐败的可能性。同时,便于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

    简政放权要在持续推进中增强实效。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政府要更好地处理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确立职能转变的方向,行政审批制度也要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形势需求。新一届中央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的一系列举措,促使行政审批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力图不再让企业磨破嘴、跑断腿,动辄盖几十个公章,不再让老百姓遭受“孩子快生了,准生证还没办完”等类似窘境。

    改革没有终点,要让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简政放权始终是先锋军,它既意味着政府权力职能的回归,也是促使社会治理朝着良性方向努力的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简政放权,做圆“放”和“管”两个轮子, 让中国这辆满载着全民期待的“车”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持续、快速地奔跑。(来源:新华网 安传香)

李克强新年再推行政审批改革 简政放权成“当头炮”

    李克强总理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作为新年伊始国务院的第一件事。本次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

    简政放权!继续简政放权!

    回顾过去这一年,简政放权的声音,余音绕耳,连绵不绝。

    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就任总理后在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提出,本届政府要下决心把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1/3以上。

    3月18日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的主题就是加快推进机构改革,重点把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月24日,5月6日,8月21日......多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在11月1日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指出,新一届国务院把转变职能作为第一件大事,紧紧抓住不放,累计已取消下放了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到2014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我们看到的主题之一还是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一字千钧。

    这绝不是简单的重复,充分体现的是决策层义无反顾、一抓到底的决心,是坚决把“硬骨头”啃下去的勇气。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发展市场经济、法治经济的保障。无论是减少行政审批,还是增强政府运作透明度,都是要推动政府角色的转变,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本次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

    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

    三是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当前中国正处于迈向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作为关键抓手,通过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既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社会各界的迫切呼声。国务院的新年“第一炮”让所有人感受到了中央改革攻坚的决心,相信在释放系列改革红利的激发之下,市场和社会活力必将助推中国经济成功实现转型升级。(来源:新华网 邱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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