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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塑专委会:建立新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2013-03-05   发表:

    针对目前木塑复合材料行业质量技术标准的滞后,并严重影响木塑行业正常发展的现状。木塑专委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近日提出需建立新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意见。

  新的木塑复合材料标准体系大致分为如下六大类标准:木塑复合材料原料标准;木塑复合基础材料标准;木塑复合产品标准;木塑复合材料检测方法和设备标准;木塑复合材料施工规程;木塑复合材料专用生产设备标准。

  中国木塑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嘉介绍,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目前处于国家标准草率、行业标准缺席、但制定者乐此不彼的奇怪状态,非木塑业内机构组织对“木塑标准”制定的利益争夺激烈而混乱,已有的几个质量技术标准空泛且不合实际,仍然使大多数企业无所适从,在质量标准的问题上实际还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因此,新的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标准的出台拥有很重要的意义。

  按照刘嘉的想法,新的木塑产业质量标准体系应该由十分熟悉了解该产业情况的行业协会牵头制定标准。同时,设立直属国家标准委的“木塑复合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切实解决木塑行业标准杂乱现象。

  刘嘉表示,正是考虑到木塑复合材料在施工规范上的缺憾,木塑专委会从2010年与中国建标院合作,开始《木塑复合材料建筑领域应用技术指南》的编写,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了国家住建部《建筑用木塑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的立项批准。

  据悉,在工作规划中,木塑专委会已经在按照上述内容陆续编制木塑复合材料标准制定路线图,力争体现并落实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尽快使之符合木塑产业发展要求。

  按照刘嘉想法,木塑标准的制定工作才刚刚起步,万千头绪亟待梳理。当前应该从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主要针对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由于木塑产业标准制定和管理的混乱无序,使相关部门无所适从,导致执行多年的有关木塑复合材料享受国家财税优惠的资格得而复失,当务之急应从相关木塑原料组成标准入手,以使其能够恢复原有待遇。

  二是鉴于原有标准检测值标准偏低,极不利于行业发展,建议立即启动《木塑地板》和《木塑装饰板》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使之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三是由国家标准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整理所有有关木塑复合材料的标准条文,按照国际英语汉译惯例,以及已有的官方正式称谓,将“塑木”或“塑木复合材料”改为统一的“木塑”或“木塑复合材料”,以利于相关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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