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玩具新标准ST2012已于今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日本政府十年来第一次对玩具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和版本升级。之前在2002年制定的ST2002版本,在2014年3月31日前仍然有效。近日,笔者走访了相关部门,了解此次日本玩具新法规的实施情况。
机械物理要求变化集中
新版本日本玩具法规与老版本相比,变化主要集中在机械物理内容,也就是法规的第一部分,涉及13个技术条款。修订内容体现在对窒息、挤夹、割伤等严重风险的管控。在防止儿童窒息方面,新标准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新增加了绒球、玩具奶嘴、气球和弹球等要求,扩大了小零件的定义范围;修订了膨胀材料、儿童可进入玩具的技术要求,以适应新材料、新结构对玩具安全的挑战;增加了弹射玩具对吸盘长度的要求和口动玩具的要求,填补了日本标准对内部呼吸道窒息风险的管控空白。在防止儿童身体挤夹方面,新标准修订了驱动装置洞孔、间隙和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要求,并将内容扩大到“乘骑玩具的链条或皮带”;修订了弹簧和折叠机构的技术要求,防止儿童手指、脚趾等部位受到机械挤压受伤。在防止儿童割伤等方面,新标准集中对尖端、锐边、突出物要求做了修订,使其内容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要求相当。此外,新标准还补充液体填充玩具的检测要求,修订乘骑玩具超载和稳定性要求。
要求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
除了内容之外,要求是高了还是低了,是广大出口企业最关心的。笔者了解到,涉及机械物理要求的第一部分除了驱动装置洞孔、间隙和机械装置和弹射玩具外,其他要求与国际玩具标准基本一致。涉及可燃性要求的第二部分与国际标准ISO8124-1完全一致。涉及化学安全要求的第三部分未作修改。标准适用范围有所缩小,两个或多个位子的秋千、化学玩具、模型玩具、爱好和工艺玩具等最终没有主要玩耍价值的玩具获得标准豁免。这个给出口秋千、实验玩具、工艺玩具企业带来利好。
设计时间节点分段实施
笔者还了解到,此次日本的新版本标准实施时间的方面,采取了与欧美类似的过渡期制度。设计了两个时间节点。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3月31日的这段过渡期内,ST2002(第11版)仍然有效,无论是根据ST2002(第11版)还是根据ST2012标准申请ST测试,日本玩具协会都接受。从2014年4月1日开始,输日玩具的所有ST申请都要符合标签信息除外的ST2012的其他安全要求。从2016年3月31日,输日玩具的所有ST申请均要符合ST2012标准的全部要求。
练好内功积极排查风险
检验检疫专家认为,玩具安全是商品质量中永恒的主题,日本时隔十年之后对标准进行全面升级,意味着日本玩具标准在国际化中又前进了一步。世界各国对进口玩具要求趋严是必然趋势,我国是世界上玩具生产大国,是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玩具的重要生产基地,日本玩具新标准的升级换版,势必对我输日玩具造成一定影响。出口生产企业要从练好自身“内功”出发,积极应对新标准。对此,检验检疫局专家指出,出口企业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抓紧学习领会日本玩具新标准。企业要积极搜集新标准,组织员工对日本玩具新标准进行学习培训,特别是要让技术、品管、生产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新旧标准中不一致的内容,明确新标准的适用范围、涉及项目、技术要求等核心内容,尽快将新标准贯彻到生产技术一线。
其次,要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出口企业要利用好过渡期,从采购、生产、监视测量等方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完善首件产品鉴定工作程序,按照日本玩具新标准的要求,重新修订企业内部首件鉴定内容,解决设计环节产品结构、功能风险。对所有输日产品逐一排查验证,重点检查小部件、挤夹点等关键结构。
第三,要做好出厂产品的新标准符合性验证工作。对于具备检测能力的生产企业,要加大力度对成品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新标准要求。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中小企业,要定期进行外送检测,借助检测机构的力量为产品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