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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用公务接待法取代运动式整治遏制浪费

2013-03-09   发表:

参加两会的张育彪代表。

   【深圳商报北京3月5日电】(特派记者 余璐) 在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下,屡禁不止的公款吃喝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风头一过,会不会又死灰复燃?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为此献策,建议国家公布公务接待费用,制定公务接待标准。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则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公务接待法》,用法律规定、制度监督来取代目前行政命令和运动式的整治。

   立法才能保常态监督

   在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名建议之下,2012年7月,国务院发函表示,将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但仅将时间表定位“有望在三年内”。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元,2005年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92.6%的严重浪费属于公款吃喝。这些数字让参会的代表委员感到触目惊心。

   “公款吃喝的权力没有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谁能保证它不死灰复燃?”张育彪代表表示,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真正有效遏制住公款吃喝风,他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详尽的《公务接待法》。

   就《公务接待法》的具体内容,张育彪代表表示,可以规定,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许饮含酒精的饮品;公务接待原则上以自助餐为主,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确定具体的人均限额。

   施杰委员也认同这个观点,在他向大会提交的“改行政命令为制度监督,遏制公款吃喝”的提案中,他希望能够依法推进,从而常态化地监督和遏制公款吃喝。

   公务接待得有标准

   “不要求政府部门的公务接待费为零,毕竟普通百姓出外还有费用支出,何况是工作出差?”朱列玉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务接待有其传统的继承和现实需要的“合理性”,“一刀切”地将其完全禁止也是不现实的。在他看来,遏制公款浪费关键在于要制定公务接待的标准。

   张育彪代表认为,以前制定的《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规定》,就显得过于原则、笼统,完全没有量化标准,自然也不可能真正执行到位。他以香港的经验为例说明标准的重要性,香港的所有公务接待都必须提前申请报备,并严格规定公务接待不许有鱼翅、鲍鱼,菜品原则上最多6道。2008年起,无论部门领导,还是刚入职的低级别公务员,都一律执行午餐、晚宴公务接待人均消费上限分别为450港元与350港元的标准。可量化的标准让香港的公务接待费用常年保持在低水平。

   费用公开接受监督

   “有了标准,更重要的就是要公开化。每年公务接待花了多少钱,得铺在阳光下让社会监督。”朱列玉代表表示,深圳近年来实行的“三公经费”公开,就做得不错,可以让人们从横向上和纵向上进行比较,看纳税人的钱究竟花在了哪里。

   张育彪代表也认为,公务接待必须有规范的公开化、透明化规定,接受全社会特别是舆论的全方位监督,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惩治机制,对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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