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DAFF)发出08/2013号通告,提醒冷冻水果和蔬菜进口商2月1日起相关产品的新进口条件将开始生效。
去年11月,DAFF发布90/2012号通告,修订了冷冻水果和蔬菜的进口条件(ICON)。2月1日起,制造商声明不再需要显示进口规定要求的商品信息和有关声明。进口商可以将商品信息和声明(ICON要求内容)标示在装箱单或受益凭证等商业单据上。此前,在90/2012号通告上,DAFF称商品信息和说明只能标示在商业发票上。而在该新通告中,DAFF已将可接受的单据扩展到所有商业单据,包括装箱单和受益凭证等。上述新要求将有6个月的执行过渡期。DAFF建议进口商在过渡期内,尽快开始使用商业单据,因为从2013年8月1日起,相关ICON中将不再把制造商声明作为向经纪商和DAFF官员提供商品信息,以便货物清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