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皮革网讯上海市地方标准《鞋类和箱包产品标识》审查会于2016年2月29日在市工商大楼召开。与会的20多位专家分别来自本市的专业协会、制鞋及箱包生产企业、百货商场、质检机构。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陶粮民处长主持会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宁海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起草单位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李方舟所作的标准编制说明,随后专家组对该标准进行了逐条认真地审查,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鞋类和箱包产品标识》将规定鞋类和箱包产品标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产品的“三包”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鞋类和箱包产品。
专家组对上海市地方标准《鞋类和箱包产品标识》在本市的推广应用和预期达到的效果等情况进行了讨论,充分肯定了标准制定工作组的工作成果。
会议一致认为本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鼓励鞋类、箱包行业的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采用。本标准的实施,将对皮革市场中的鞋类箱包产品标识进行有效的规范,使鞋类和箱包标识为消费者提供清晰准确的产品信息,同时为市场监管者提供参考依据,还市场以公平、透明,给消费者以利益保障。
会议希望本标准发布实施后,由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本标准的宣贯,使各相关方正确使用相关产品标识,规范标注和售后服务细则,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标准的内容,使广大消费者了解本标准产品标识要求,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达到明明白白消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