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批复的《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促进山东省钢铁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2012年2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目标任务。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一是全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总规模控制在5000万吨水平;二是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一期工程初具规模,实施青钢环保搬迁;三是山东省钢铁冶炼企业数量从目前的21家减少到5-6家;四是高档产品比例达到30%以上;五是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六是全省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9年分别降低3.9%、47.4%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了试点工作的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减量调整,实现规范发展;二是推进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三是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能战略转移;四是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五是强化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六是实施技术创新,促进钢铁产业升级;七是调整产业链结构,提高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