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南辰、邹伟、顾瑞珍)去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不乏各类校车及社会运营车辆造成的学生、幼儿群死群伤事故。当前,国家正在致力解决校车安全问题。2012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一些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带来了关于校车安全的真知灼见,传递、汇聚民意民智,努力打造“移动的安全校舍”。
解决校车问题目前没有财力“硬障碍”
根据教育部门2011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在校学生1.8亿人,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共28.5万辆,但其中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只有不到3万辆。换算一下,我国平均每6428名中小学生才拥有一辆专业校车。在这种供需缺口巨大的背景下,校车怎么不超载?
而在美国,平均每90名中小学生就拥有一辆专业校车。
采购校车的钱从哪里来?此前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发展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支持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认为,解决校车问题目前没有财力‘硬障碍’”。
“现在财政收入、外汇储备等大幅提升,国家财力有这个底气。”贾康表示,具体操作上,可以一步步来,政府采购是基本形式,包括地方采购,可以逐步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公正公平地通过国际、国内两个渠道进行采购。同时,校车技术标准要明确,还要重视司机培训等,将道路安全因素通盘考虑。资金安排可在一个周全合理的“顶层规划”之下,分若干批次几年到位,购得车辆应尽快分派到所需的各个地区。
“国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明确投入的总量和方式,尤其是中央和地方的投入比例。” 一直力推立法促进校车安全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了一个方案:发达地区由中央政府负责30%,地方政府负责70%;中部地区各自承担50%;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政府负责70%,地方政府负责30%。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表示:“现在对校车需求最迫切的是农村,财政投入不能撒胡椒面,城市交通现在比较安全,校车安全的薄弱点和财政投入重点应在农村。”
儿童优先:校车“特权”应高于公交车
记者了解到,在美国,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各州政府,都建议把校车作为孩子上下学的首选交通工具,因为校车的事故率明显低于其他车辆,每年因坐校车伤亡的人数只有一般客车的40%。从联邦到各州都通过了一系列校车安全立法。同时,校车享有特殊通行规则。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要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遇交通流量大或者在停靠站点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上下学时,交警要指挥其他车辆停车避让。凡是不避让校车导致事故的,其他车辆承担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周洪宇代表对公安部门的这一做法表示欢迎,他还进一步提出:“校车特权应当高于公交车,要和救护车、消防车等有一样的特权。”
“给校车赋予这么高的特权是儿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本质是一种保护弱小的特殊优先权。我其实很想唤醒社会对儿童优先的重视。”周洪宇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