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文件的要求,由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参编单位修编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将征求意见稿寄至贵单位及专家,请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2年4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形式反馈至我单位。
联系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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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永录/ 段威阳
联系电话:010-82227364 / 8222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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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