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2、3.4.3、13.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2、3.4.3、13.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