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现定于2015年4月17日在北京召开《规范条件》宣贯会,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介绍《规范条件》制定的背景、原则、思路
(二)介绍《规范条件》内容和有关要求:
1.《规范条件》的内容和实施细则介绍
2.《规范条件》相关标准动向和检测要求
(三)明确《规范条件》的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四)现场答疑
二、参会人员
请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共同参会,每个主管部门和参会企业限2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5年4月17日 下午14:00-17:00。
北京万寿宾馆B座一层多功能厅(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食宿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张亚欣、陈春梅 010-68205629010-66013708(传真) qiche@miit.gov.cn
附件:1.会议日程
2.参会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5年4月13日
附件1: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会
会议日程
(2015年4月17日14:00-17:00北京万寿宾馆A座一层多功能厅)
时间 |
内容 |
发言人 |
1引言 | ||
14:00-14:10 |
领导讲话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 |
2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内容宣贯 | ||
14:10-14:50 |
《规范条件》的内容和实施细则介绍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汽车处 |
14:50-15:20 |
《规范条件》相关标准动向和检测要求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所 |
3 《规范条件》的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 ||
15:20-16:00 |
申报方式、流程及相关要求 |
北京卡达克数据中心 |
4 现场答疑(16:00-17:00) |
附件2: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会
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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