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稳认为扶贫委员会的方向应解决结构性贫穷问题。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扶贫委员会的最重要工作是订立贫穷线,扶贫委员会委员兼乐施会总裁余志稳表示,贫穷线是一个起步点,量度扶贫政策的成效,亦可让社会监察政府政策。贫穷线讨论中,公屋租金的计算方法争议最大,他认为公屋有扶贫作用,建议租金计算可采用以住户入息30%为基础。
政府计划于今年底完成贫穷线的讨论,余志稳接受访问时表示感到失望,因为原以为过往坊间对贫穷线已有很多讨论,委员只需经过一、两次讨论后就可推出。他说,现时就贫穷线唯一有争议的是公屋资助的计算方法。
在过去三次扶贫委员会讨论中,委员就贫穷线订立在家庭入息中位数的50%达成共识,对政府现时的现金福利,包括“长者津贴”、综援、学生资助等,纳入家庭收入中,也没有异议。惟独政府提及用差饷物业估价署做法,用公屋市值租金,扣除实际所缴交的公屋租金,余下的差额便计入家庭收入,惹来争议。
余志稳担心,如果以市值租金衡量公屋租金,贫穷人口会随着楼价的波动,出现“时高时低”情况,“住在市区公屋人士,不一定比住在天水围公屋人士有钱,但公屋市值租金计算方法,会出现这个假象。”他建议,公屋租金计算可以用住户入息30%的比例为上限,即是以“可负担租金”作为计算基础。
若以一个月入8000元(港元,下同)的二人家庭为例,“上楼”前,租住私楼每月需缴付5000元租金,倘若根据余志稳的建议,“可负担租金”是入息的30%,亦即是2400元,所以实际缴付租金较“可负担租金”多出2600元;“上楼”后,该家庭每月缴付公屋租金只需1000元,较“上楼”前的“可负担租金”2400元,省回1400元,这1400元应计入为家庭收入。
但若根据政府抛出的建议,该家庭居住公屋的市值租金是5000元,实际公屋租金是1000元,换言之,该家庭获得房屋补贴是4000元。将该家庭的8000元收入,加上享用了的房屋资助4000元,该家庭的总收入亦即名义收入便是12000元。
而根据统计处2012年下半年按住户人数划分,二人家庭入息中位数的50%是8100元,于是,该家庭的名义收入12000元比可动用收入8000元,多出4000元,已经不符合贫穷线的定义。余志稳称,由此反映公屋市值租金的计算方法,会压低贫穷线人口。
余志稳又说,东涌有很多居屋转为公屋,若以市值租金计算,每个700尺(1尺=0.3048米)的单位或需要2万元租金,“这样计算的话,那香港就没什么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