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印尼发布通报,印度尼西亚国家食品药物管理局拟定关于禁止加工食品材料的决议草案。
该法规制定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及/或销售食品活动或加工中,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及/或威胁的禁止材料名单。如: 紫草红; 硼砂; 甲醛; 若丹明B;D&C红9号;染料食品红15; 氯霉素; 溴化植物油等。
(a)本法规由印度尼西亚国家食品药物管理总局控制执行;
(b)违背任何相关规定将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处分如:
•书面警告;
•暂禁销售及/或指令撤回销售食品及/或销毁食品;
•暂时停产; 及/或
•取消食品注册批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