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发了《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并定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为全面贯彻新办法,健全和完善进出口审批程序和相关制度,近日,安全生产司正式启动研究起草《<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拟在充分调研、深入探讨细化审批程序、体现可操作性和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等基础上,与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共同起草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安排在7月底完成。
今年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发了《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并定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为全面贯彻新办法,健全和完善进出口审批程序和相关制度,近日,安全生产司正式启动研究起草《<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拟在充分调研、深入探讨细化审批程序、体现可操作性和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等基础上,与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共同起草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安排在7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