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发布的家用电器2012版欧盟通用安全标准——《EN 60335-1: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已于2012年11月21日起正式实施,与该标准冲突的成员国标准撤销的最后日期为2014年11月21日。
三方面内容集中修订
关键元器件要求方面:一是增加了对III类器具电源线的绝缘要求,明确电源线许能经受500V电压持续2min不被击穿;二是加强了对电动机运行电容的安全要求,防止电容放电带来的触电危险;三是对不同铜含量电机绕组的常数做了区分,使不同材料的绕组温升更趋近于实际;四是修改了使用可编程电子电路包括软件确认要求的功能性安全要求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电源线结构安全。
器具绝缘安全要求方面:一是明确了小部件由灼热丝燃烧性指数替代灼热丝试验,进一步使预选的选项与成品试验选项一致;二是增加由单层材料组成的加强绝缘的可触及部件的厚度,防止此类部件的击穿触电危险;三是增加了在不同工作状态下的绝缘的不同要求,如覆盖在开关模式电源电路中承受高频电压的绝缘要求
定义和说明要求方面:一是增加了小部件和故意设置的薄弱部件两个定义,使判定更为明确;二是统一了III类器具的标准符号和安全说明,便于使用者区分不同类器具。
此外,依靠电池工作的器具和其他直流供电器具也纳入了该标准的范围内。
家电企业面临三大挑战
我国是家电主要出口国,据统计,2012年共出口家电494.78亿美元,同比增长6.76%。宁波是全国三大家电产业基地之一,拥有奥克斯、富达、方太、惠康、帅康等一批名牌企业。2012年出口家电12万余批次,货值50亿美元,欧盟又是我国最主要家电出口市场,出口占比达到两成,家电安全标准的不断提升,给相关企业带来了三大难题:
设计生产要求提高。新标准要求涉及产品原材料、结构、功能等众多方面,一些老款产品由于不符合新标准需要更新和改造,企业需要对所有产品进行标准符合性排查,重新设计产品结构,制作标贴和说明书,因此生产设计采购成本将大大增加。绝大多数小型家电企业往往缺乏自主研发能力,产品利润率小于10%,重新调整结构,将大量投入产品模具研发等方面的资金,使得新产品生产初期出现零利润或者负利润,这是对企业的首大挑战。
退货碰壁风险增加:此次实施的家电安全新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关键元器件、结构、标识和说明安全等方面做了调整和更新。从近年的退货情况来看,关键元器件、结构和标识是常见的不合格项目,比如电源线规格、外壳厚度、产品铭牌说明书不合格。标准实施后,更加严格的项目要求将增加产品不合格风险,因此可以预见,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商品由于这类不合格而被退货甚至通报,出口企业“碰壁”风险将大大增加。
检测成本攀升:家电产品在投放欧盟市场前,都必须符合欧盟的低电压指令及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并且加贴CE标志。这是欧盟法律对电器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此次家电标准的换版,势必使所有出口欧盟家电都进行产品认证的换版检测,以相对权威的德国莱茵TUV为例,单一型号的一款产品的CE认证价格就在万元以上,而如果是GS认证,价格还需翻倍。不同型号的多款产品同时进行换版检测,对出口企业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从近期来看,应推动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转变。在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的同时,一是要大力拓展东盟、南亚、中东、拉美、和东欧等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这些地区的家电需求和更新空间潜力巨大;二是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与乏力的出口市场相比,国内家电市场在“家电下乡”、“节能惠民”和“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下整体规模保持增长,2013年“城镇化”工作将被提升到更高层面,伴随的家电刚性需求也会不断释放,机遇相对较大。
从长远看,应加强核心技术研究,以企业转型促进产品出口。从我国家电生产企业的现状来看,大部分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在产品设计、销售等关键环节缺乏话语权,处于利润利益链条的最底端,经常被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牵着鼻子走。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要从根本上克服技术贸易措施的影响,必须加大核心技术研究,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价格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变,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品出口。同时,政府相关部门需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可以让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标准的变化趋势,理解标准的变化缘由,增加应对的时间,提高应对的有效性,避免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