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以公共航行安全为目的的渤海及以东水域碍航沉船打捞计划正式启动。天津海事局辖区3艘沉船作为第一批试点打捞对象,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打捞。
消息显示,6月7日,根据杨传堂部长、何建中副部长的指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召开天津海事局辖区碍航沉船打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以公共航行安全为目的的渤海及以东水域碍航沉船打捞计划正式启动。该计划将分步打捞处于港口航道、锚地和主要习惯航路上,残油剩余量大、重油所占比例大或载有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无主沉船,为船舶安全航行扫清障碍,为保护海洋清洁清除污染源。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清查、梳理,目前渤海及以东水域有记录的沉船共60多艘,海图上还标识了许多无从考证的沉船。这些沉船不少都处在港口航道、锚地和主要习惯航路上,使本已复杂的通航环境变得更加严峻,成为船舶航行的主要风险源之一。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海流、海浪的作用,沉船上的存油随时可能外泄污染海水,特别是燃油沉积将给海洋生物造成严重灾害。
据了解,渤海及以东水域急需打捞的碍航沉船中,70%属于个体或小型船舶公司,它们无力筹集资金进行打捞。如果直接交由打捞公司进行商业运作,一些经济效益差但急需打捞或者可能造成次生污染的沉船很可能被搁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扫清沉船障碍、清除海上污染源,直接为航运企业服务和保证海洋清洁是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在。考虑沉船打捞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顺序以及碍航程度、污染风险等因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根据位置优先、污染源优先、距水面高度优先的原则,筛选出天津海事局辖区3艘沉船作为第一批试点打捞对象,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打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