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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认证业扩粤服务范围

2014-06-14   发表:

  【大公报讯】本港检测及认证行业有望北上大展拳脚,港府昨日公布就去年签订的《CEPA补充协议十》内有关检测及认证行业的实施详情,有意在广东省提供检测服务的香港机构,取得香港认可处的认可并符合相关要求后,就可与内地认证机构合作,香港的检测公司在内地享有与内地机构同等待遇。

  中央政府去年与港府签订的《CEPA补充协议十》,为香港的检测及认证行业参与内地检测和认证活动“开绿灯”,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或合资机构,在内地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指定工作中,可享有和内地机构同等的待遇。协议又指出,香港检测机构获准在广东省试点内,以认证为目的的检测服务范围,由食品类别放宽至其他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

  创新科技署昨日终于公布措施的实施详情,有意为相关认证提供检测服务的香港检测机构,须就相关检测项目取得香港认可处的认可。检测机构亦须符合个别自愿性认证计划的相关要求,获认可的检测机构可与内地的认证机构合作提供服务。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检测和认证业将继续受惠于内地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期待“香港检测”和“香港认证”的品牌进一步为内地所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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