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议于2012年7月3日在北京市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委员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标准定额司和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审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成立了以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王东教授级高工为专家组组长、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院朱涛教授级高工和重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郭大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专家组副组长的专家审查组。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标准主、参编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专家审查组听取了标准主编单位的汇报,并对《规范》进行了认真讨论审查,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该《规范》的格式和结构符合国家规范编写要求,《规范》内容全面、层次清晰,送审材料齐全,达到了计划任务的要求。
二、该《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镇(乡)域镇村体系规划现状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明确了镇(乡)域镇村体系规划的内容,适应镇村体系发展要求。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为保证《规范》符合相关上位法规的要求并有利于实施,建议《规范》更名为《镇(乡)域镇村体系规划规范》并对相关内容做相应调整。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规范》的审查。
专家组建议对《规范》框架结构、内容、规划成果要求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