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下载库
您的位置首页 > 标准资讯
站内搜索:

关于2012年“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

2012-07-28   发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及《关于组织落实“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活动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2]344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经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商,现对2012年“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 全国性巡回宣讲活动安排做出具体安排,并通知如下:

  一、巡回宣讲内容

  (一)药品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巡回宣讲(以下简称GMP宣讲)
  1、新修订GMP国家政策介绍
  2、新修订GMP重点要求及检查过程关注点讲解
  3、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改造政策及申报程序解读
  4、已实施新版GMP企业经验交流
  5、工业企业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品牌培育培训

  (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宣讲(以下简称HACCP宣讲)
  1、GB/T27342《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求》解读
  2、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GMP政策及评定指标解读
  3、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改造政策及申报程序解读
  4、已实施HACCP乳制品企业经验交流
  5、工业企业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品牌培育培训

  二、巡回宣讲活动日程安排

  8月中旬 西藏(第一期GMP宣讲)
  8月下旬 北京(第二期GMP宣讲)/黑龙江(第一期HACCP宣讲)
  9月上旬 重庆(第三期GMP宣讲)/山西(第四期GMP宣讲)
  9月中旬 江苏(第五期GMP巡回宣讲)/内蒙古(第二期HACCP宣讲)
  9月下旬 广东(第六期GMP宣讲)/安徽(第七期GMP宣讲)
  10月中旬 山东(第八期GMP宣讲)/四川(第九期GMP宣讲)

  三、参加巡回宣讲活动人员

  (一)相关企业生产质量安全负责人员;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工信部门)、有关工业行业协会工业产品质量品牌工作负责同志。

  四、工作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根据活动安排,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不少于50家相关企业就近参加巡回宣讲活动,汇总并填报巡回宣讲计划表(见附件),加盖各地工信部门公章后于2012年8月8日前报送至我部科技司(需同时报送计划表电子版)。我司将根据报名反馈情况商巡回宣讲所在省(区、市)工信部门,向参会人员发送正式各期参会通知及进行活动安排。

  五、活动其他事宜

  2012年“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 全国性巡回宣讲活动由我司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消费品司及巡回宣讲所在省(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安平   电  话:010-68205252/13601255223
  传  真:010-66089046  邮  箱:anping@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8号楼科技司
  邮  编:100846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活动组织单位)
  联系人:孟 鹏  电话:010-84380496/1372005537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
  邮  编:100028

  附件:1、参加巡回宣讲计划表(GMP).doc
        2、参加巡回宣讲计划表(HACCP).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2年7月25日



    用户名:注册)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下载分类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