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20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的消费政策措施精神, 6月1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正式启动。
为保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推广信息监管核查工作,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12〕335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监管对象及其责任,规范了监管核查内容和监管核查程序,提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和保障措施。目前《方案》已经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指导地方和有关机构尽早开展信息核查工作。
链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