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13〕89号),做好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7月9日,产业政策司在北京召开了试点工作座谈会。产业政策司李彦云副巡视员主持会议,产业政策司郑立新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甘肃等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地介绍了本省(区、市)推动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的具体做法以及开展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方面的基础情况,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开展试点工作十分必要。试点工作对于防范落后产能转移,推动产业政策落实,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形势与要求,加强部门间政策的协同配合等方面均具有积极意义。二是试点工作要突出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功能。要发挥项目的产业政策认定意见作用,使其有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开展项目建设。三是要结合地方实际,允许地方在试点行业、试点范围、工作程序等方面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