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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第一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的通知

2013-07-24   发表:

湖北省、吉林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及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工业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3]303号)的工作安排,部科技司和规划司联合,于2013年5月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2013年第一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质量标杆经验介绍
    1.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施自主管理的实践经验;
    2.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基于用户满意的自主品牌供应商管理的实践经验;
    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实践经验;
    4.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推行质量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

    (二)质量专家讲座(供应商管理方向)

    (三)现场参观:电子信息(光电子)·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5月24日(周五),9:00-18:00,会期一天。
    报到时间:5月23日全天。
    活动地点:武汉光谷金盾大酒店(武汉市洪山区吴家湾特1号)(乘车路线见附件1)。

    三、参会人员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质量工作和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的同志;示范基地及其企业负责质量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工业行业协会负责质量工作的同志,质量协会负责同志;其他相关企业质量管理人员。

    原则上,所有示范基地都应参加质量标杆交流活动,每个示范基地及其企业参加人数5-10人;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行业协会、质量协会可组织其他相关企业参加,人数不限。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活动由部科技司和规划司联合主办,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质量协会承办。
    2.请作经验交流的四个质量标杆企业准备ppt材料,时间30分钟。
    3.请各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示范基地及其企业、质量协会等单位代表参会;请工业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企业代表参会。
    4.请各位代表于5月17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标杆活动办公室)。质量标杆活动办公室将在会前及时把参会人员汇总表反馈至各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5.本次活动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会议资料及活动不收费,会议代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会单位自理。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冯冠霖
    电  话:010-68205252/13596119929
    邮  箱:zhiliang@miit.gov.cn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标杆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闭海妮  柳响亮
    电  话:010-66089080  66079100-413
    传  真:010-66080288  66070299
    邮  箱:zljsj@caq.org.cn, cre@caq.org.cn

    湖北省联系人
    王峰,13317164081(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处)
    丁望庭,18702760918(武汉光谷金盾大酒店销售部)
    传  真:027-87811290
    邮  箱:hbjwwf2009@126.com

    附件:1.乘车路线.doc
         2.会议回执.doc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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