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主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办的第四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8月16日至1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科技司副司长沙南生、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李上葵等负责同志出席交流活动。
沙南生在交流会上详细介绍了“质量标杆”活动的目的、内容,以及今年活动的部署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开展“质量标杆”活动,谈了三点意见:
第一、“质量标杆”活动重在学习和实践。“质量标杆”活动的重点是学习、实践标杆经验。把“学习实践”落实好,才是抓住了“质量标杆”工作的核心,才能真正体现这项工作的价值。
第二、“质量标杆”活动要以企业为主体。企业作为质量责任的主体,也是“质量标杆”活动的主体。在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时,一要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二要注重标杆企业的责任义务;三要调动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质量标杆”活动要长期开展下去。“质量标杆”是一项长期性活动。不能仅仅把这项工作当成是今年的任务,这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和参与的活动,是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李上葵在讲话中谈到,浙江省长期以来一直重视质量工作,把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石和发展实体经济的牛鼻子来抓,坚持速度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工业,推动责任、服务、政策落到实处,突出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和龙头骨干企业,努力走出一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省的新路子。
交流会上,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质量标杆”企业分享了标杆经验。会议还围绕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进行了专家报告和交流研讨。
会后,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来自全国57家企业的近百名代表和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