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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结构围护系统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扩大会在京举行

2013-08-14   发表: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金属屋面技术分会、中国钢结构协会
钢结构围护系统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副主任)扩大会在京举行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金属屋面技术分会、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结构围护系统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副会长(副主任)扩大会议于7月13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理事长朱冬青,中国钢结构协会房屋建筑钢结构分会理事长苏平应邀出席此次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代表有周观根、苗泽献、彭耀光、钟俊浩、盖力等30余人。会议由金属屋面技术分会、钢结构围护系统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副主任)尹敏达主持。

  体现绿色智能  加强技术交流

  朱冬青首先讲话,他对分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他希望分会能够体现出绿色、智能,积极参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为金属屋面、钢结构维护系统行业赢得更多的“话语权”,让更多人了解金属屋面、钢结构维护系统在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方面做出的贡献,抓住国家对绿色建筑加大投入的商机。

  加强行业管理  制定资格体系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审议并通过了《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会员企业等级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8月1日起试行。《管理办法》既是为了适应中国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行业在近些年的快速发展,也是为了促进国内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行业的良性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通过资格等级的评定,从总体上提高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设计和施工企业的整体水平并达到应有的基本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促进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铳设计与施工行业健康发展。据介绍,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企业等级资格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相应级别的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设计与施工企业,承担不同范围的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设计、加工与施工任务。此外,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中国钢结构协会组织还成立了金属屋面、钢結构围护系统会员企业等级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设计、科研、院校、加工、施工、材料、监理等行业的专家。其任务是接受、审核企业申请的等级资格,向协会提交各金属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統会员企业等级资格的审核报告,经协会批准发给会员企业等级资格证书。

  组建专家队伍  服务行业发展

  此次会议的另一项主要内容是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建筑防水协会金属屋面专家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工作条例》将于2013年9月1日起试行。专家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工作条例》的实施,旨在为行业汇聚专家力量。通过建立专家委员会,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协助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实施行业管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促进金属屋面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如行业政策研讨、资格评定、工程评奖、专业技术培训等;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供决策参考;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协助办理科研立项、组织课题攻关、推广先进技术等;承担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如技术成果鉴定、方案评审、设计审查、工程质量鉴定、工程事故评定等;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积极组织编写(或翻译)出版技术资料,组织重大工程的专题技术交流;主动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审定工作计划  发挥服务职能

  此次会议的最后,尹敏达副会长还介绍了初步拟定的分会《2013年5月-2014年4月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经过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工作计划》顺利通过。接下来,分会将积极围绕《工作计划》开展各种工作,充分发挥分会职能,推进行业企业发展。主要包含以下五项工作:按照《中国建筑防水协会金属屋面专家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聘请15-20名专家,尽快组建起专家委员会,尽早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编制《金属屋面抗风揭检测标准》;深入会员企业,听取企业的诉求、要求,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与国家部委、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争取各级领导对行业的支持;筹备参加2014年2月德国国际屋面展,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筹备2014年3月在上海举行的全国金属屋面、钢结构维护系统行业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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