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部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完成了《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器通用规范》等53项国家标准,《非广播用数字摄录一体机通用规范》等17项行业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详见附件1、2)。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0年9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发送至KJBZ@miit.gov.cn信箱(邮件主题标为“报批公示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5239)
附件1:53项国家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附件2:17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O一O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