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罗 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建设质量强国,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部署开展201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从5个方面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开展55项重点活动:一是围绕主题,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主要活动有举行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举办中国质量发展论坛、举办全国市(地)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活动、举办《质量发展纲要》宣贯知识竞赛等内容。二是树立典型,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主要活动有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活动、发布品牌价值测算结果、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开展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AA级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等内容。三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主要活动有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重点产品质量综合整治活动、进出口商品质量整治活动等内容。四是重心下移,深入开展质量服务活动。主要活动有举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展览、开展认证认可服务基层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基层活动、开展质量工作开放互动活动、深化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内容。五是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主要活动有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和承诺活动等内容。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月”活动提出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全系统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突出主题。全系统要紧紧围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活动主题,集中力量,精心策划,开展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多层次、广覆盖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掀起宣贯《质量发展纲要》新高潮,推动“建设质量强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三是广泛参与。各地质检两局要加强合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充分发挥牵头服务作用,注重与“质量月”活动各主办部门的协调沟通,搞好协作配合,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形成合力,在全社会营造“质量月”活动的良好氛围,特别要把开展“质量月”活动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注意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使“质量月”真正成为企业的“质量月”、人人参与的“质量月”。四是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把“质量月”活动同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在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把“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办成品牌。
目前,各项活动正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