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全国农业标准化成果展的通知》(标委办农[2010]151号)的要求,针对各省反馈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现就成果展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展厅安排
每省展厅面积为18平米,采用开放式布局。每省展厅内设8块宣传板,宣传板的尺寸及安放位置请通过杨凌现代农业标准化网(www.ylnbw.cn)查询并下载。各省根据下载的宣传板模板,完成8块宣传板的内容和展厅门头的设计。
二、参展示范区产品要求
每省选取已通过验收的10-12个示范区项目产品参加展览。
三、材料要求
1、为做好示范区实施效果统计工作,请各省组织有参展产品的示范区项目单位填写《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为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单机展示版,请各省根据第五批、第六批示范区信息统计表(登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下载)的要求补充完善数据。
3、各省有成果画册的,请制作成电子图册(可登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参考样例)。
4、《关于举办全国农业标准化成果展的通知》(标委办农[2010]151号)中要求上报的所有图片请各省对每幅图片配以100字以内文字说明。
四、参展人员要求
各省参展团应指定一名熟悉农业标准化工作,了解参展产品情况的人员作为解说员。
五、时间要求
1、各省宣传板内容和展厅门头的设计方案电子版、成果电子图册于10月10日前报送成果展办公室。
2、《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请于10月10日前反馈国家标准委农业处。
3、第五批、第六批示范区信息补充和完善工作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
4、为确保成果展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请各省于9月26日前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并将个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电话、电子邮箱)反馈国家标准委农业处。
联系人:任鸿远
电话:010-82262894
Email:renhy@sac.gov.cn
附件: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统计表.xls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