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商,拟于近日启动第三批减免车船税车型集中申报、审查工作,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10月25日——2012年11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1.按照《通知》中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目录管理规定的要求申报车型数据。
2.同一车辆型号有不同配置款型、不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的,需报送所有款型的参数;同一车辆型号不同款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都必须满足目录管理规定认定标准要求。
三、申报方式
1.本次车型数据申报统一采用“《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申报系统”的方式进行受理。
2.本次申报车型的盖章纸质证明材料(除光盘数据以外)需同时报送。
3.此前已提交申报材料的车型,不须通过系统重复申报。
4.申报系统下载地址:http://www.catarc.info/adc.html。登录口令及密码请联系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获取。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佘伟珍 电话:010-68205614
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 李慧 梁真
电话:010-67832372 67832373
邮箱:adc@catarc.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六路3号
邮 编:100176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