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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2013-11-27   发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经完成送审稿。2013年10月22日《规程》(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徐教宇副秘书长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博士对标准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出席会议的有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代表及标准编制组全体成员21人。会议成立了以林寿教授级高工为主任委员、霍瑞琴教授级高工为副主任委中同的审查委员会。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程》编制组对编制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汇报,对《规程》(送审稿)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程》(送审稿)编制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程序要求,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要求。

  二、《规程》(送审稿)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技术内容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

  三、《规程》(送审稿)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近年来建筑防滑地面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经验,借鉴了欧美、日本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现场试验验证,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

  四、《规程》(送审稿)主要修改意见及建议如下:

  1、进一步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

  2、合并第4.2节与第4.3节;

  3、将附录A改为A.1摆式法、A.2水平拉力法;

  4、取消附录B和附录C;

  5、根据不同工程需要,按进场材料批次进行防滑性能复验。

  其他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见附件二。

  审查委员会认为《规程》(送审稿)审查。建议编制组按审查会议的意见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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