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质检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质检总局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2】57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范围增加组织和个人。国家标准委决定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评审工作,现就奖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组织奖和个人奖申报同时采用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sac_bzcx@cnis.gov.cn。
报送书面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4日,书面材料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组织奖
组织奖奖励名额不超过5个。申报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工作组(SWG)等组织机构。
1. 总体要求
(1)模范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牢固树立战略思维和系统思想,坚持“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基本要求,在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中贡献突出;
(2)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规划、计划,工作系统性、协调性强,出色完成各项标准化工作任务,有效促进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
(3)积极运用综合标准化等科学方法,取得创新性成果;
(4)注重标准化人才培养,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2. 具体要求
申报组织奖的单位,应在标准化科研、标准化教育、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和国际标准化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标准化科研
①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研制的标准或相关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意义;
②项目研制的标准和相关成果应用实施后,对提升我国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标准化教育
①下设专门从事标准化教育和相关培训的部门,配备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者;
②设有标准化相关的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或设有标准化相关的硕士学位点(研究方向)或学科专业,开设有标准化及相关专业培训教育课程;
③在标准化人才培育、标准化教材编撰、标准化培训教育研究等方面贡献突出,为社会培养大量标准化高级人才。
(3)标准制修订
①标准制修订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各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有专门网站(网页)或刊物,栏目设置特点鲜明、内容更新及时,为相关方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高效,连续三年以上出色完成承担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
②制修订的标准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深远意义,被法律法规引用或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实施后对促进相关领域、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标准实施
①从战略高度推进标准化工作,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一体化结合,有完善的标准研制、标准实施、效果反馈等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平台;
②有效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积极参与农业、高新技术、循环经济、服务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③企业产品或服务所采用的标准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水平,在行业内具有极高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④以标准促进自身竞争力提升、带动相关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5)国际标准化
①出色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管理或技术机构的委员及领导职务,对本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做出重要贡献,工作成绩显著(包括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管理或技术机构的委员、主席、秘书、召集人、项目负责人等);
②主导制修订重要国际标准,在国际标准组织相关技术领域中产生重大影响,对推动中国标准走向国际,提升我国国际标准化影响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③积极开展国际标准研究工作,推动我国特色优势技术成为国际标准新工作领域,对完善国际标准体系,促进相关产业或技术发展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二)个人奖
个人奖分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奖励名额分别不超过1名、4名和3名。
1. 终身成就奖
长期从事标准化工作,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在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国际标准化或标准化综合管理方面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著有里程碑式的论文论著或具有独到建树;系统性地解决了标准化的重大问题,对推动标准化事业的创新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 突出贡献奖
在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国际标准化或标准化综合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影响深远。主导重要国际标准研制,在重大国际标准研制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本领域、本行业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主持完成国家标准研制和省部级以上标准化科研项目研究,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得到广泛应用;在推动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学科建设、标准宣贯、标准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大量创新成果;在运用综合标准化等科学方法,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组织推动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联盟)标准化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 优秀青年奖
年龄不超过40岁的标准化工作者,热爱标准化事业,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发展潜力突出。具备独立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有参加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经历,主持过重要标准研制,发表有重要价值的标准化学术论文论著,在标准化研究与应用方面做出创新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组织申报和推荐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由国家标准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挂靠单位负责各奖项的组织申报、推荐或提名。各推荐单位可推荐或提名奖项具体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