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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提议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的要求

2012-12-27   发表: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要求和范围的法规草案。新草案将对铅和镉的迁移做出新的限制,同时会制定食品接触陶瓷边沿的新统一标准。

  新法规草案主要根据法规(EC) No 1935/2004,将废除有关食品接触性陶瓷的84/500/EC指令及其修订版2005/31/EC指令。草案包括上釉、搪瓷及/或经过装饰的食品接触性陶瓷材料及物品。根据新提案,食品接触陶瓷应归为3类中的某类,相关方有义务提供合规性声明。

84/500/EEC指令

法规草案

范围

与食品接触材料

陶瓷分类

第一类

·不可填充的材料和物体

·可以被填充,但内部深度(从最低点测量到经过上边缘的水平面)不超过的物体。

第二类

·除第一类和第三类以外的可被填充的物体

第三类 烹饪器皿 容量>3L的包装和储存容器

要求(迁移)

第一类

≤0.8mg/dm2(铅)

≤0.07 mg/dm2(镉)

第二类

≤4 mg/L(铅)

≤0.3 mg/L(镉)

第三类

≤1.5 mg/L(铅)

≤0.1 mg/L(镉)

第一类

≤0.002mg/dm2(铅)

≤0.001 mg/dm2(镉)

第二类

≤0.01 mg/L(铅)

≤0.005 mg/L(镉)

第三类

≤0.0038mg/L(铅)

≤0.0019 mg/L(镉)

其他要求

合规性声明

合规性声明

生效日期

1984

在欧盟官方公布后的第20日

  注:mg/dm2毫克每平方分米 mg/L毫克每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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