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成为沿海唯一的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日前得到国土资源部原则同意(以下简称《方案》),广州被允许先行先试19条“含金量较高”的创新措施,首次被赋予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土地管理权限。新快报记者获悉,相关文件目前仍待省政府批复。
除19条先行先试措施外,《方案》还包括3大类共10项激励性优惠政策。这些试点权限中,涵盖允许南沙新区试点围填海造地,将低丘缓坡土地列入全国开发试点,引导工业和城镇建设尽可能利用劣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
其中,南沙新区获得的围填海造地试点权,意在探索填海造地新机制。根据《方案》的设计,该地区通过填海获得的新增土地,可以争取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和用地规模,即填多少、用多少。但《方案》强调,此举必须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方案》计划利用占广州土地面积分量最大的丘陵山地,试点开发低丘缓坡土地。思路为,在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计划指标安排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管理,区分山地和平地开发条件,通过在土地税费等方面的创新,引导工业和城镇建设尽可能利用劣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这样一来,既能缓解平地资源的消耗压力,促进耕地保护,又可以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