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 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就《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所指定的玩具及其中8类儿童产品,采用相关标准检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安全标准。
《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任何玩具及指定儿童产品,除非该玩具及产品在每一方面均符合该条例所列的安全标准。该等标准多为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系采用的标准。政府一向密切留意各项标准有否修订,确保适用于供应香港的玩具及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是属最新有效的版本。
适用于玩具及8类儿童产品,即“婴儿假奶嘴”、“婴儿学行车”、“家用儿童安全栏栅”、“儿童绘画颜料”、“家用儿童游戏围栏”和“儿童推车”等的安全标准,已经修订。政府建议采用最新版本的安全标准,并咨询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