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出租车不能随外地‘的哥’们回老家过年了。”日前,广州市交委副主任颉亚林向记者证实,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来临,为了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保和谐,要求凡广州市籍的营运出租车,承包司机春节期间一律不得擅自驾驶自己承包的营运出租车回乡,否则注销承包合同。
广州市客管处办公室进一步解释,此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具有在节假日期间做好服务的职业要求。据摸查,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市民由于探亲访友、家庭聚会等活动,对出租车的需求比平时大。而目前,广州市外省司机约占1/3,如春节期间司机将营运出租车开回家探亲,可能会出现打车难的情况;二是未经企业同意,司机将出租车用于营运以外的其他用途有违其作为城市客运交通的服务属性。三是如出租车司机将出租车开回老家探亲,可能会因为长时间开车而出现疲劳驾驶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禁令一出,立刻在广州“的哥”群体中引发强烈反响。许多外地“的哥”势必面临着“有家难回”的窘境,而那些思乡心切的“的哥”们也只能将车留在广州,加入春运大军返乡了……在政策刚性和传统习俗之间如何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是摆在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课题。
碰撞
新规让“的哥”们心寒
我们这些外地司机辛苦一年,为的就是春节能回老家过个好年。现在不仅要去挤春运,出租车长时间停在广州不做生意,每天还照样要缴纳高达300元的“份钱”。这种缺乏人性化的规定真让人心寒!
要平衡好各方关系
出租车公司如果与司机的合同没有如此规定的话,是不得限制司机对车辆的使用的。但也要注意到,出租汽车属于公共交通,就得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应修订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明确出租车的公共交通属性,赋予政府在必要时临时调剂公共交通运力资源的权力,同时注意平衡“的哥”、企业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小利益须服从大利益
我们公司的车烧的燃料都是LPG(液化石油气),加满一箱油只能跑200多公里,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此外自驾返乡也有跨境运营嫌疑。关键还是为了缓解春节期间打车难题,就得牺牲出租车司机的一部分个人利益。当然,个别司机遇有特殊情况要开车返乡,经过申请和特批,也是可以的。
用市场手段解决更好
“的哥”们每月上交近万元的“份子钱”,却没有出租车的自由支配权,于情于理说不通。这项政策无非是保证春运期间出租车的运力,那请用市场的手段而非行政命令来解决吧。建议免除节日期间的“份钱”,自然有司机愿意留下来,千万不要用制造新问题的方式去解决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