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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救护车等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用警灯

2013-01-28   发表:

  去年底,北京一辆急救车被堵导致患者去世事件一度引发热议。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保障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情况特别紧急时,可派出警车开道引导急救车辆行驶。通知同时要求,特种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禁用警灯。

  去年12月,在北京市海淀区,一辆急救车拉着一名伤者赶往医院,3公里的路程走了40分钟。虽然一路上遇堵鸣笛,却鲜有车辆避让,使伤者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有关“救命车”被堵、如何让出“生命通道”的话题,一度引发热议。

  公安部交管局此次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应急联动单位和救急的群众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形式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的求助,要第一时间接警,主动采取提供就近交通状况、信号灯调控、分流等措施积极协助。必要时,要调动现场执勤民警疏导其他社会车辆避让。对情况特别紧急的,可派出警车开道引导急救车辆行驶。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电子监控、路面巡查、临检等措施加强管理,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的,以及不按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予以记分。

  就在前一段时间,有网友曝出北京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开着急救车去吃饭,随后开顶灯逆行回单位的事件。公安部交管局在通知中同时要求,要加强对特种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日常管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准使用应急车道,严禁使用警灯、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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