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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购食品今年首次纳入安全监管

2013-03-01   发表:

  卫生许可证提交无强制

  淘宝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在该网站销售食品的卖家首先需要进行实名制认证,同时,从2011年6月1日起淘宝上出售食品的卖家在发布商品时,无论商品数量多少,必须签署卖家承诺书,否则将无法发布商品、参加活动。同时,卖家可以公示食品特种经营凭证,即上传《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卫生许可证》其中一项的正本,但这不是强制性的。为了鼓励“明明白白消费”的行为,上传证件或填写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上传有关图片的食品卖家,将会在参加今后各种营销活动时享有优先权利。

  淘宝网表示,虽然网站会对销售食品店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但还是无法确保食品质量绝对与宣传一致,建议消费者选择信誉高且缴纳消费者保证金的店铺进行购买。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秋萌

  多头管理被指成食品安全漏洞

  网上销售的食品纳入监测范围,堵上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漏洞。但记者采访多名业内人士、执法人员和专家,其共识认为:食品安全另一大漏洞更需关注,即多部门管理食品安全的链条呈现混乱状,各部门监管职责未实现“无缝衔接”。

  □问题1

  食品安全法被指“规定不详”

  《食品安全法》并未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分别有详细的解释,在具体执行时可能出现推诿情况。

  针对多部门监管食品安全的问题,一位内部人士直言不讳,“最根本的原因还出在法律的规定上”。这位负责食品监管的人士举了一个例子,《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食品安全法》并未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分别有详细的解释,虽然实施条例有一些解释,但仍是语焉不详,这就导致在具体执行时可能出现推诿情况。

  该人士表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监管部门,但实际上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法律的规定上。

  还有一些基层监管人员表示,由于多部门监管,协调起来相当困难,“多头监管肯定不如一个部门监管”。比如工商人员在市场上发现了问题,找到质监部门协调对厂家进行查处,质监部门则会认为标准是由卫生部门制定的,他们也无法协调。

  目前,各个地方都有食品协调办公室,但有人指出,食品办的协调作用有限。

  □问题2

  流动摊贩食品监管几成空白

  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设备,城管如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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