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下载库
您的位置首页 > 标准资讯
站内搜索:

减少固体废物 四川将出商品过度包装地方标准

2013-03-01   发表:

  摘要:昨日,四川省人大、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国家标准查询网(www.spsp.gov.cn)昨日,四川省人大、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条例》(草案),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未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修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催告仍不履行修复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代履行,代履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省环保厅数据显示,2011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亿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00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0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约占全国的13.3%。

  《条例》(草案)提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家用电器实行分类收集、集中拆解、利用和处置。从事电子废物收集、拆解、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对电子废物的数量、来源、流向等情况进行登记。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应当与学校、医院、机关、集中居住区等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医疗废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从事含铬废渣、含氰矿渣、铅锌尾矿、石棉尾矿、磷石膏渣等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商品过度包装的地方标准,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逐步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丧失责任能力的,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报道:食品污染物限量新标6月实施

控制空气污染物不能仅靠部颁标准



    用户名:注册)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下载分类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