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限用有害物质条例SOR/2012-285《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条例》于2013年3月15日生效。该条例为2012年12月批准通过,取代了之前的2005年的版本。
为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该条例禁止22类禁止在加拿大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的有毒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包括:灭蚁灵(Mirex)、多溴联苯(分子式为C12H(10-n)Brn,其中的n大于2)、多氯三联苯(C18H(14-n)Cln,,其中的n大于2)、二氯甲基醚、甲基氯甲醚、 (4-Chlorophenyl) cyclopropylmethanone, O-[(4-nitrophenyl)methyl] oxime、N-亚硝基二甲胺、六氯二丁烯、五氯联二苯(DDT)、六氯苯、多氯萘(分子式为C10H8-nCln,,其中的n大于1)、氯化烷烃(分子式为CnHxCl(2n+2-x),10 ≤ n ≤ 13)等。
此外,就这些限用物质还有一些豁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