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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召开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4-05-03   发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国家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4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王果英处长、城乡规划司汪科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董一新高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王静霞主任、鹿勤秘书长、万裴副秘书长,主编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李迅秘书长,城科会绿建委王有为主任,以及《标准》编制组专家和秘书组成员共26人参加了会议。

  《标准》编制组成立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王静霞主任主持。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李迅秘书长代表《标准》主编单位致辞,对主管部门、《标准》参编单位及编制组成员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随后李迅秘书长对《标准》的编制背景、意义和所做的前期工作做了重点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王果英处长对《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标准》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针对《标准》(草稿)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入具体研究;
  2、《标准》编制的各项程序要严格遵照编制要求进行,《标准》要同时具有前瞻性;
  3、编制组各成员之间要加强团结与协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城乡规划司汪科处长指出:《标准》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评价内容,增强可操作性,从而达到引导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目的。

  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王静霞主任也对《标准》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鹿勤秘书长宣读了《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并宣布编制组正式成立。王有为主任首先向编制组介绍了《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标准》专家研讨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鹿勤秘书长主持。与会专家就标准的定位、适用范围、评价阶段、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技术问题等进行了讨论。随后王有为研究员主持讨论了《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技术重点和难点、编制框架、任务分工、进度计划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一、会议讨论的重点内容
  1.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城区的整体性能绿色评价,不适用于老旧城区、老旧新建城区混合的绿色改造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绿色生态城区的特点与专家讨论建议,指标体系调整为土地利用与生态、能源与资源、交通运输、管理与信息化、产业与经济五类指标和技术创新。各类指标要处理好本专业相关标准的衔接问题。
  3.若干重点难点的专项研究:为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编制组将针对风道、热岛效应、绿色出行、PM2.5环境污染控制、水资源利用、碳排放和人文七方面进行专题研究。
  4.评价阶段:暂定为规划设计阶段评价和运行管理阶段评价,各类指标的设置应考虑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两个阶段。
  5.评价打分方式:暂定参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修订版)评价打分方式。
  6.技术创新: 各章编写专家提供技术创新内容,由主编单位总结凝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标准》各章编写组长负责组织本章条文的编写工作,请各章于2014年4月25日前完成初稿并返回。
  2.《标准》第二次工作会议暂定于2014年5月初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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