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修订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气体喷雾器法律的指令75/324/EEC”(G/TBT/N/EU/36)。
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旨在使指令75/324/EEC的标签规定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EC)No1272/2008的规定相一致。法规(EC)No1272/2008将从2015年6月1日起取代有关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指令67/548/EEC,以及有关危险配制品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指令1999/45/EC,这些指令目前是理事会关于“易燃”和“极易燃”气体喷雾器指令75/324/EEC标签要求的基础。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2012年下半年。
拟生效日期: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后一个月)。关于内装物为化学物质的气体喷雾器的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起适用,关于内装物为混合物的气体喷雾器的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