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网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提高消费者对质量标识与认证的甄别能力。
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链条
工作安排明确,加大土地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种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努力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要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规范化建设;充实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量,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餐桌污染治理体系”。
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
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和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类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质量标识制度,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工作安排提出,探索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通过企业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原料入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质量安全负责。同时,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
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探索通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工作安排要求各地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