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和美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差异,这位食品标准专家还指出,美国定出的指标都是由企业自主提交相关的数据便可通过,但是后期的惩罚措施比较严厉。如果企业承诺的事情没有做到,就可能会倾家荡产,可能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诚信档案可能都是负的,这使得美国企业的自我控制意识一般比较强。
娃哈哈问题多,九次被FDA拒绝
实际上,娃哈哈饮品在美国的销售之路并不平坦,记者调查了FDA官网《拒绝进口报告》数据库中相关材料,据不完全统计,在2004年至2012年期间娃哈哈集团曾因各种原因共9次接到美国FDA的《拒绝进口报告》。其中,2004年11月16日和2012年3月22日,娃哈哈红茶和绿茶饮料因未依照低酸罐头食物或酸化食物要求进行注册收到了拒绝进口报告;2009年3月24日,娃哈哈维他命矿物质饮料因有两种以上的成分未在标签中说明各自通用名称而被发布拒绝进口报告。值得关注的是,2004年11月16日、2005年7月7日及2012年3月22日,娃哈哈的果汁饮料、牛奶饮料、红茶饮料和绿茶饮料产品,因生产流程未遵照联邦法规21篇第108条强制性规定执行,从而可能在不卫生条件下进行制造、加工或包装,以致引起健康危害,而被FDA发出6次《拒绝进口报告》。
从事FDA注册代理的邹先生介绍,一般企业很少会被检查到。如果产品在国外有投诉了,就会对工厂HACCP和ISO20002体系进行审核,投诉比较多的产品,FDA则会对备案的企业进行抽检。FDA广州办事处负责人也表示,一些如果汁饮料之类的高风险食品或因食品问题出了状况等特殊情况的产品会被优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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