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直线电机轨道交通施工验收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于2012年5月24日至25日在广州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成立了以深圳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刘卡丁教授级高工为主任委员的专家审查委员会。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等标准编制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专家审查委员会听取了编制组对《规范》编制情况的汇报,对《规范》进行了逐条、系统的审查,形成意见如下:
一、编制组提交的《规范》审查资料齐全,内容全面,符合审查要求。
二、《规范》编制组广泛调研、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直线电机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系统地提出了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标准。
三、《规范》涵盖了直线电机轨道交通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对规范直线电机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总体上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四、建议将《规范》部分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
五、审查委员会对《规范》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专家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规范》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按照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