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报洛阳市创建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市的请示》(豫质监标发[2011]3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洛阳市开展“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市”工作,请你们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请及时总结和宣传取得的标准化成果和工作经验,发挥好试点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大需求,以综合标准化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全面提高洛阳市装备制造业的标准水平、质量水平和科技创新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洛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该试点实施期原则上为3年,请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建设任务,考核验收将按照《洛阳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市建设工作目标》(见附件)的要求进行。请组织编制试点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关于洛阳市建立“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市”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