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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第一期药品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巡回宣讲会的通知

2012-08-23   发表: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治区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2012年“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全国巡回宣讲活动安排的通知 》(工信科简函[2012]392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于2012年8月13日在西藏拉萨召开2012年全国第一期药品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巡回宣讲会(以下简称第一期GMP宣讲),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会议由我厅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宣讲内容

   (一)新修订GMP国家政策介绍;
   (二)新修订GMP重点要求及检查过程关注点讲解;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改造政策及申报程序解读;
   (四)工业企业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品牌培育培训。

  同时,应相关食品尤其是乳制品企业需求,会议同时组织专家就GB/T27342《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GMP政策及评定指标等内容进行专题解读,该专题与第一期GMP宣讲同期进行。

  二、会议日程安排

  会议时间:8月13日,9:00-18:00,会期一天。
  会议报到时间:8月12日。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宣讲活动的人员

  (一)相关企业(药品、乳制品)生产质量安全负责人员(每企业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产品质量品牌工作负责同志;
  (三)自治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产品质量品牌工作负责同志。

  四、工作要求

  请各参会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报名回执表,务于8月7日18时前传真至我厅(科技处)及活动组织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并同时发送报名回执表电子邮件。请我区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相关企业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已备案药品和乳制品企业均参加宣讲培训;并于8月7日13时前,将本单位和本地相关企业报名回执表集中上报至我厅(科技处),由我厅负责将我区报名回执表集中报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五、会议其他注意事项

  (一)第一期GMP宣讲活动诚邀各兄弟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积极参会。
  (二)第一期GMP宣讲活动参会代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会单位自理。
  (三)会议将适当收取资料费。

  六、走访调研活动

  受时间安排所限,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我区开展的“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走访调研活动,将于第一期GMP宣讲活动同期进行。原定我厅组织开展的走访调研活动,与以上活动合并进行。请我区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我厅《关于组织开展“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活动的通知》(藏工信发〔2012〕152号)精神,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七、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央珍、央啦
       电  话:0891-6327651、6324146(传真)
    邮  箱:yangla321@hotmail.com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活动组织单位)
       联系人:孟 鹏 
       电  话:010-84380496/13720055372
       传  真:010-84380507
       邮  箱:pinpai@miit.gov.cn
      
       附件:第一期GMP宣讲报名回执表.doc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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