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江阴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线索,对辖区内某公司进行认证有效性行政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由韩国某认证公司颁发。该韩国公司自2009年以来,每年均对其开展监督审核,每次审核均由韩方直接从韩国派遣审核员来开展审核活动。经检验检疫部门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展认证活动并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
根据我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境外认证机构必须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才可从事相应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在境内开展认证活动是违法行为,颁发的认证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取得我国官方认可。
对认证企业来说,委托境外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不但成本高昂,而且要承担证书无效的风险后果,等于是花高价买了一张废纸。据江阴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介绍,企业委托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之前,可通过查询国家认监委网站了解认证机构信息,也可直接咨询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机构的合法性,确保选择合法可靠的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