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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官员财产公开实施40年:配偶子女房产均需报

2012-08-23   发表:

 

  近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届政府首次公布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

  其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

  香港高官申报个人利益

  香港特区在1997年回归祖国以前就有财产申报制度,以供公众查阅、监督。现行的申报制度是1998年9月推行的,政府高官及副手、行政会议成员等都要申报,部分高官配偶还要申报职业。

  特区政府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行政长官梁振英和行政会议各成员的利益申报册,非官守议员和担任特区政府各司司长、各局局长的官守议员均须申报。

  这份利益申报册的全称为《行政会议成员每年须登记的个人利益》,主要包括成员姓名、须予登记的个人利益、签名、注释、附件等五大部分。

  其中,须予登记的个人利益是核心部分,涉及“受薪董事职位”、“受薪工作、职位、行业、专业”,“名下的地产及房产”,“公司股东、合伙人或董事身份”,“名下1%或以上的公司股权”等六个部分。

  每名申报人均在其个人利益申报册上签名,签名日期大多为8月初,如梁振英的签名日期为2012年8月3日。

  配偶子女房产也要申报

  香港寸土寸金,有套房子是不少普通市民打工一生的目标。因此申报册中最吸引人的当属个人房产部分。

  按要求,申报的房产包括在香港及以外地区拥有的所有土地及物业。

  除申报者本人所有、与他人共有的房产需申报外,以申报者配偶、子女或其他人士或公司名义拥有的土地或物业,但实际由成员所有;或有关土地或物业虽非成员所有,但成员在其有实际利益(例如租金收入)的,均须申报。

  根据申报结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他共申报8处房产,其中7处为其妻子拥有;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各拥有4处房产,并列第三。

  另据香港屋宇署发现,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妻子公司持有的两个住宅单位,有违规改建问题。这两个住宅单位分别位于九龙大角咀、油麻地上海街。目前,屋宇署已向业主发出清拆令,要求在60天内纠正。不过,这两处物业,由于是官员配偶公司持有,因此,在排行榜中并没有出现。

  ◎ 香港官员如何申报财产

  财产申报的主体:第一层次由香港特区政府指定的27个主要职位构成,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各局局长、警务处长、廉政专员等。第二层次包括上述第一层职位人员的政务助理和私人秘书、第一层以外的所有首长级职位。

  财产申报的内容:(1)在香港及以外地区的投资。(2)配偶的职业。

  财产申报的时间:香港财产申报的时间主要有初任申报、现职申报和随时申报三种。其中,随时申报规定,担任第一层和第二层职位的公务人员在每年或每两年一次申报期间,如有任何每次等于或超过20万港元或数额相当于3个月薪金(以较少者为准)的投资交易,均须在交易后7天内申报。

  香港官员财产公开已实施40年

  早报记者 卢雁

  “这不是什么新闻,这在香港是管理。”昨日,复旦大学港台行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周帆教授谈及香港特区公布部分官员的财产时说,“每一届政府都会公布相关信息。”

  涉及公家资源都要申报

  周帆说,财产申报与公开,是不少国家建立阳光政府的措施之一,“香港是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

  香港传媒人、专栏作家马家辉昨日说,官员财产公开也反映了香港人对廉洁的期待,或者说香港人对廉洁的焦虑越来越强烈,比如香港前政务司司长涉贪一事,到现在还在查,“可见香港人对廉洁的要求特别高。”

  而且,这种申报制度并不仅仅针对香港的行政官员和立法会成员。

  马家辉举例说:“比如,我参加的香港艺术发展局委员会,要审批一些事情,每一次都要填表,和对方是否有权益关系、利益关系、商业关系等,每一个步骤都需要申报,我们叫做利益冲突,这个制度香港一直都在做。只要牵涉到公权力和公家资源,我们都要申报。”

  “包括在大学,我要聘请一位秘书,都要填表申报是否认识他。再比如大学要招聘一个职位,我去申请,在表格上就有一个栏目需要我申报??这所大学里是否有亲戚朋友在其中工作……这个制度在香港深入每一个层面。”马家辉说。

  官员有8套房也不是新闻

  对于内地网友议论纷纷的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马家辉认为,除非挖出这8套房产背后有什么问题,否则“8”这个数字很正常,因为房地产在香港是一个很成熟的市场,而行政会议成员几乎都是社会精英。

  至于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6套房产,周帆认为,这离不开梁振英之前的职业经历。

  梁振英的专业身份是特许测量师,曾在著名的戴德梁行担任主席。“说到底他之前就是商人,他有房产并不稀奇。”周帆说。

  马家辉在香港湾仔长大,更是对香港的房地产市场了如指掌,“过去30多年,好多香港人都是靠房产致富、保值的,购置物业在香港就跟买个股票一样普通、简单……一个局长假如有8套房产并不奇怪,甚至可能他的家庭也会留给他一些物业……”

  那房产在谁名下有讲究吗?从此次财产公开来看,不少行政会议成员都是与妻子共同拥有或者干脆在妻子名下。对此,马家辉不以为意:“这非常寻常,甚至还有不少在自己亲友名下的,比如注册一个空壳公司,这也是一种合法避税的措施。在香港,好多中产阶层或者专业人士,都会注册好多公司来处理一些税务问题,这个市场非常成熟。因为香港的廉政公署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很健全,若真有官员不法之举,也很难规避。”

  马家辉的结论或许能够代表香港多数人的观点:“这些都是合法的投资,或者只是个人的财务管理行为,相反,如果他们手上没有物业,我们才会觉得这是个新闻。”

  不过,马家辉也注意到,梁振英上台时就强调廉洁,“梁振英政府择时公布官员房产,也是回应目前香港人对廉洁的焦虑越发强烈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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