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依据财政部、原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132号),我们制定了《2012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2012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9月13日